2025-09-19 14:44
近日,生态环境部发布了规范性文件《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清单》)。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有关负责人就《清单》制定背景、主要内容、实施效益等回答了记者提问。
问:请简单介绍一下《清单》的制定背景。
答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和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》的相关要求,建设项目发生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(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)的重大变动时,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,环评文件经批准后方可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。当前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尚未制定重大变动清单,为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要求,健全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评制度体系,规范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,加强与辐射安全许可管理制度有效衔接,我部制定了该《清单》。
问:《清单》的主要内容有哪些?
答:为确保《清单》顺利实施,落地落实,有许多工作要做,拟开展以下三方面工作,一是要加大宣传贯彻和培训力度,将通过多种方式宣贯《清单》,并开展培训,帮助生态环境部门和建设单位等更好地理解重大变动的判定条件、领会精神实质;二是要强化环评管理,生态环境部门应依照《清单》开展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,督促核技术利用项目建设单位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工作;三是要积极回应舆论关注热点,及时主动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。
来源 | 生态环境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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